2#楼:三层2610.33m2变更为教育培训(教育科研设施,B类三产)
3#楼:三层2610.43m2变更为教育培训(教育科研设施,B类三产)
4#楼:三层2611.49m2变更为教育培训(教育科研设施,B类三产)
需要变更房屋用途的建筑面积一共是10443.96m2。
单位名称 乐清市虹桥镇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虹桥镇淡虹路1-39号(四村)
原批准改变的房屋用途 科技馆、会展中心
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 教育培训
临时改变房屋
用途建筑面积
临时改变房屋
用途期限
同乐住规建发〔2018〕266号期限2023年6月11日
凡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证件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提交听证申请书依法行使听证权利(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237号窗口,联系电话:61882589)。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