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安置房抽签活动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要求
1.参加此次安置房房号抽签活动的主体为《岭外村公式崪虹桥镇单板桥剩余未参加抽签》核定的移民户、《关于同意虹桥镇单板桥移民小区基建项目立项的批复》(乐发改投资〔2010〕250号)附页核定的移民单板桥项目的九龙村移民户;《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关于五亩田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拆迁安置审核的批复》(芙政〔2011〕100号)、《岭底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港盛村虹港花苑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移民的函》(岭政函〔2019〕15号)、《关于同意岭外村虹港花苑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移民的函》(岭政函〔2020〕9号)核定的移民田垟季项目的移民户;《岭底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港盛村石帆街道东朴湖农房改造集聚项目移民的函》(NO201906)、《岭底乡港盛村珠璋石帆街道东朴湖农房改造集聚项目(珠港花苑)新增名单情况》核定的移民东朴湖项目的港盛村移民户。
2.移民户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此次房号抽签活动,而委托他人参加的,应于2021年8月27日前办理相关委托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无法参加抽签等后果,由移民户及其权利承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有关委托材料可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或岭底乡相关负责人处领取填写。
二、移民户交建房款及相关事项
1.所有移民户应于2021年8月27日17:00前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开户行交足建房款,具体金额以收到的交款通知书为准。
2.以下是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开户行信息:
户名: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03282009200445859
开户银行:工行乐清市支行
3.在交足建房款后,移民户凭银行回执单或转账记录到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认选房名单,房号抽签活动当天凭身份证及委托书入场。
4. 已确认移民资格,无故不参加法定程序摸文的,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0〕40号》文件精神执行,取消该项目移民指标,多余房源收回后依法处置。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房号抽签活动旨在确定房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民政策等相关规定,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移民户个人原因,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相关手续,造成不能登记的后果及其责任由移民户本人自行负责。
2.房号抽签活动当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