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石电子有限公司:
郑亦平以你单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单位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如对适用破产程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并附相关的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