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范》反映的乐清民情习俗 2024年09月06日  

  一轮红日乐清湾。周林彬 摄

  ■潘猛补

  袁采(?--1195),字君载,衢州人,南宋隆兴元年(1163)进士。他于淳熙五年(1178)任乐清知县时,作《世范》一书,分《睦亲》《处己》《治家》三门。原来他将书名取为《训俗》,而朱熹的同年乐清刘镇在序中认为“然是书也,岂唯可以施之乐清,达诸四海可也;岂唯可以行之一时,垂诸后世可也”,故更名《世范》。然孙诒让在编纂《温州经籍志》时“取原书核之,亦无一事涉乐清者,旧府、县志收之殊误”,认为其与温州无关。其实思想是现实的反映,正如袁采自序中谈到,撰写此书立意是“训俗”,教谕世人,使“田夫野老、幽闺妇女”都能明白,使人“能知”“能行”,是将乐清民间百姓奉行已久的习俗,将其归纳总结出来,予以传布,使得习俗得以固化,成为一种惯例规则。《世范》就是对当时社会特别是温州的惯例规则的提炼,是民间习俗固化后的产物。书中虽含有道德说教的内容,但更多地反映了温州民情。虽具有鲜明的训俗和教化特色,但还是士大夫对社会现实利益的安排。《世范》通过浅近明了的方式,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适用于乡里百姓,以营构一种法律秩序,减少纷争,“以和为贵”的理念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雅俗共赏,更切于日用,极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受到当时社会认可,流行很广。不仅在国内影响深远,在国外也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日本,在越南都有刊本,近年来还有英文本出版。

  《世范》中反映的乐清习俗民情,与乐清特殊的自然环境及所处的特殊政治空间有密切关系。乐清是山多田少靠海的地区,南宋时期乐清出了温州第一个状元王十朋,这大大激发乐清科举风盛行,促进读书风气形成,必然会导致全县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士大夫群体的扩大。乐清县学在绍兴十七年就已达到“日可食百人”的规模。同时随着和对外贸易的发展,经商早已成为一股无法遏抑的潮流。绍兴六年席益知温州,诏书定位当时温州是“其货纤靡,其人多贾”,永嘉学派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应运而生,叶适曾在乐清讲学,其提出的“抑末厚本,非正论也”观点,诱导人们内心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便道德伦理的约束首先在士人的心中渐渐消解,功利之心渐渐涌起。社会财富迅速地流转,社会流动的加速进行,必然打破原有的社会秩序。当时人员的流动也日趋频繁,必然对社会秩序产生冲击。原本惯行的规则必然得到修正。这是袁采《世范》诞生的时代背景。人们对商业的认识发生巨大变化,乐清社会风俗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袁采在《世范》中认为士大夫子弟如若不能从事儒业,为谋生计从事商贾之事,也不会有辱先人。“如不能为儒,则巫、医、道、僧、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这正是对乐清人各种手段依靠自己的能力谋生现状的描述。

  温州民间奢侈之风盛行,特别乐清丧葬陋习至今难改。正如林季仲在《竹轩杂著》卷六《朱府君墓志铭》中指出:“在海隅民,生老死不识兵革,其俗习于燕安,以浮侈相髙,靡衣鱻食,崇饰室庐。嫁娶丧葬大抵无度,坐是至贫窭不悔。”所以袁采在《世范》中提出消费应该量力而行的主张,他认为“不量财力而为之,或虽财力可办,而过于侈靡,近于不急,皆妄费也。年少主家事者,宜深知之。”对乐清这种奢侈之风提出纠正。

  财富流转,社会的生存压力之扩大,对财富的希冀,利益的追逐成了当时乐清的时尚。这也体现在咸淳永嘉一介穷儒李之彦在《东谷所见》中对金钱有深刻认识的一段话中,这里的东谷很有可能是指雁荡东谷,其云:“以余观之,钱之为钱,人所共爱,势所必争。骨肉亲知以之而构怨稔衅,公卿大夫以之而败名丧节,劳商远贾以之而捐躯殒命,市井交易以之而斗殴戮辱,乍来乍去,倐贫倐富,其笼络乎一世者,大扺福于人少,而祸于人多,尝熟视其形模,金旁着两戈字,真杀人之物,而世人莫之悟也。吁钱乎钱乎,以我之贫,求汝活我,而不可得,我固无奈,汝何以我之不贪,汝欲杀我,而不可得汝,亦无奈我何。”袁采从宿命论立场出发认为:“富贵乃命分偶然,岂能以此骄傲乡曲?”针对乐清人喜欢举债,喜欢吃息的习俗,他提出无故不可举债的呼吁:“凡人之敢于举债者,必谓他日之宽余可以偿也。不知今日之无宽余,他日何为而有宽余?譬如百里之路,分为两日行,则两日可办;若欲以令日之路使明日并行,虽劳苦而不可至。凡无远识之人,求目前宽余而那积在后者,无不破家也。切宜鉴此!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贤德,又是美称,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矣。”可见吃息放债在乐清有悠久的历史和广阔的市场,直至上世纪乐清民间还连续发生过历史罕见的“百万会”“抬会”和“平会”金融风暴。

  温州民风好诉讼,官员们便已不断地为词讼繁多而抱怨不已。楼钥《知婺州赵公墓志铭》记载绍熙元年温州知州赵师龙常常“阅诉牒数百纸”。庆元二年舒璘知平阳县,他自云平阳“词诉极多,每引放,不下六七百纸。”足以描绘出一番词讼繁多的社会图景。当社会中一种行之已久的习俗,忽然获得重视与强调,其实也就意味着违反这种习俗的情形在增加,《世范》正反映的乐清这样失序的社会习俗民情,袁采于息争作为目的,内容是息争省刑,欲还醇厚。

  袁采在《世范》中指出:“至于兄弟析产,或因一根荄之微,忿争失欢。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有多子而不以与其兄弟者;有不䘏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者;有不䘏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至于睚眦之怨,深不足较者,亦至交詈争讼,期以取胜而后已。”乐清好诉讼之风,简直到了利之所在,虽微必争的地步。所以袁采对民间诉讼案件是持包容态度的。袁采提及兄弟义居固世之美事然“顾见义居而交争者其相疾有甚于路人前日之美事乃甚不美矣。”一有交争则孝义何在?事关财产,要给出明确的判决,不存在和稀泥的调解。在他看来兄弟争讼是极为有损孝义的。故对争讼是再三告诫,在书中23次劝诫世人不要妄兴诉讼。他之所以对民间诉讼如此挂念是因为这类纠纷在当地日渐增多,“凡亲戚故旧因财成怨者多矣”的必然反映。

  袁采特别注意家族财产的处理方式,在书中23次之多内容涉及同居共财,分家析产,亲戚家借债,遗嘱继承嫁女嫁妆田地界址等等方面。诸如税赋宜预办地界宜分明,无论如何都是不宜将之视为简单的道德说教,这些都是乐清民间奉行已久的习俗。袁采《世范》中告诫世人财产文书的重要性:“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眀异居分析之初置产制买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至于分析止凭阄书,典买止凭契书,或有卤莽,记载不明,公私皆不能决,可不戒哉!间有典买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称说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有司,自正其罪矣。”可见私有财产观念的加重成为一种时尚,在崇尚和睦、提倡息讼的道德说教后,隐藏着的是人们保护财产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受到利的显著影响,受拘于法令和习俗。

  袁氏世范中那些条目,文字浅显易懂,内容大多贴近百姓的日常生活。在行文中常常引用温州当时流行的俗语谚语,如“不孝怨父母,欠债怨财主。”“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三月思种桑,六月思筑塘。”“在快意之事,常有损;拂意之事,常有益”等等。他“以夫妇之所与知能行者,语诸世俗。”也就是依据百姓日常能行能知的事务予以归纳总结,告诫普通百姓,“使田夫野老、幽闺妇女皆晓然于心目间”。当然主要对象还是士人家庭,或者至少是城乡富户。操作性强、切于世情的当属于惯例规则。其中睦亲内容多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协调家族成员内部的关系,防止因小故导致纷争甚至兴讼的规则;治家则是如何治理家业、管理地产奴仆等事务的规则,其中大部分皆为惯例规则,皆是袁采所见所闻经得起考验的处世良方,违反这些规则会受到个人所处群体的制裁。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样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违反这些规则会使行为人在社会中陷于孤立。袁采在写的过程中从乐清社会生活实际出发,吸取了大量的社会的惯例,民间习俗早已在无形中渗透到了他的笔端。是对当时社会通行惯例的归纳总结,并非空虚之谈。

  《世范》反映的乐清民情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