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人民法院(2015)温乐执民字第1040-3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被执行人乐清市创新机械有限公司坐落于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二十路278号的房屋,土地登记证号为1-2011-39-08900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他项权证书号为乐土他项(2011)第0773号的他项权利证,声明作废。乐清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