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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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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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记得“春捂”
夺下“迎春杯”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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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无标题
2016-02-05

    公   告

    威惠文(身份证号码360403197210300621):

    我局于2015年2月10日及2015年12月21日分别向你邮寄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乐城地税通〔2015〕H001号),通知你需补缴乐清市城南街道新世纪花园南龙居1B号的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27400元。

    因邮寄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均被邮局以“原址查无此人”的理由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对逾期未缴税款予以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自见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东路501号,0577-61518696、0577-61518633)将上述未缴税款缴纳入库。逾期不缴,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本通知书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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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日报 街坊 00007 无标题 2016-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