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锌锌 薛慕瑶
为保护好基本农田,坚守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我市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的“三位一体”保护。
乐清于2015年启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集中连片、质量较高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3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5.3万亩,于2017年7月通过省级验收。
通过在保护区内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地界桩加强保护,明确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乐清共设立乐清市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牌1个,乡镇(街道)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25个,乡镇(街道)级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牌7个,村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815个,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4400个,在雁荡风景区104国道边设立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一字一牌1个。
乐清于去年12月出台《乐清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文件明确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每年的耕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给予建设项目停批处理。此外,市政府每年与乡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我市还建立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