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4日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
陈铭哲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守国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金华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蓉蓉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4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