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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城事

取水许可公告

  乐清市25个乡镇、街道农业取水许可量的公告,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乐清市

  取水水源:乐清市25个乡镇、街道水域

  年取水量:最大取水量详见附表,取水保证率为85%。

  乡镇名称水量(万m3)取水地点湖雾镇77.35湖雾镇南塘镇189.15南塘镇南岳镇215.8南岳镇蒲岐镇341.25蒲岐镇磐石镇217.1磐石镇智仁乡218.4智仁乡龙西乡20.8龙西乡岭底乡37.7岭底乡

  乡镇名称水量(万m3)取水地点乐清市7852乐清市城东街道284.7城东街道乐成街道362.7乐成街道城南街道33.15城南街道盐盆街道20.8盐盆街道翁垟街道497.9翁垟街道白石街道200.2白石街道石帆街道497.9石帆街道天成街道284.05天成街道

  乡镇名称水量(万m3)取水地点大荆镇533大荆镇仙溪镇146.25仙溪镇雁荡镇65雁荡镇芙蓉镇198.9芙蓉镇清江镇455清江镇虹桥镇733.85虹桥镇淡溪镇390淡溪镇柳市镇870.35柳市镇北白象镇960.05北白象镇

  若对本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施伟兵(乐清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

  联系方式:62566960。

  乐清市水利局

  2020年6月9日